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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名牌评价通则发布(摘要)
日期: 2008-10-10      编辑: 超级管理员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 163
 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日前正式发布了《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》。这份《通则》与以前实行的相比,虽然总分还是1000分,但是分数的分布有了较大的变化,增加了部分加分项.。更为明显的,给各专业委员会留下了很大的空间,以便于专家们在制定评价细则时更加专业和科学。
  几年来,市场评价分一直是300分,,去年在这300分中拿出20分作为品牌历史分。而今年,这项分数增加到40分。另外,按《通则》规定,市场评价基础分值得分应占总分值的40%—60%。具体多少由各专业委员会制定产品评价细则时予以确定。
  几年来,质量评价分一直占300分,今年规定,实物质量水平满分140分,质量保证能力160分。
实物质量水平分两部分组成,包括申报产品采用的标准及标准水平、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。申报产品采用的标准及标准水平,却由满分30分提高到40分;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由原来的120分降低到100分。
  在质量保证能力上,分数也作了一些调整,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由20分降为15分;企业通过环境体系认证由10分提到15分;对申报产品获得出口免验给10分,而以前并没有这个加分项。
  《通则》规定,企业申报数据与曾经提供给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有较大出入(20%以上)的,须有企业作出合理说明,否则不能进入评价程序。
  在发展评价的内容中,企业参与行业、国家以及国际标准制定的情况,满分为30分,而以前只有20分。